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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红,女,1982年出生,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律师,专长:交通事故、婚姻法、经济法。
主要成果:
(一)代表论文
1.《农地金融、合作金融与政策性金融的立法嫁接——基于“三位一体化”的分析框架》,载《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CSSCI)2012年第1期(人大复印资料《金融与保险》2012年第5期全文转载)。
2.《论经济法对格式合同的规制》,载《行政与法》2011年第1期。
3.《合作金融机构应对金融危机的法律制度设计》,载《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CSSCI)2011年第1期。
4.《合作社解散与清算法律制度国际比较研究》,载《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年第2期。
(二)课题
1.主持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安徽大学经济法制研究中心)招标课题《反垄断法民事责任研究》,2011-2013年。
2.主持校级人文社科青年项目《农地金融法律制度构建研究》,2010-2012年。
3.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农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作社法律制度研究”(项目编号:10CFX071),2013年结项。
(三)获奖
1.2014年度“优秀教师”荣誉称号;
2.2013年度“天安青年教师一等奖”;
3.2013年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一等奖;
4.2012年法学院教学竞赛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