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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合肥交通事故律师收费标准
来源:wwww.026110.com  日期:2013-08-28  阅读:

合肥交通事故知名律师苏义飞,如有咨询,请致电15855187095.
(一)、受伤人员、死者民事案件起诉的:
1、一审,合肥市内(不含三县)以下案件之一收费3000元。
(1)、伤者不构成伤残的;
(2)、起诉数额2万—5万元左右的;
2、一审,合肥市内(不含三县)以下案件之一收费3500-5000元。
(1)、伤者构成10级伤残的;
(2)、起诉数额7万—15万元的;
3、一审,合肥市内(不含三县)以下案件之一收费4500-8000元。
(1)、伤者构成9级-8级伤残的;
(2)、起诉数额18万—30万元的;
4、一审,合肥市内(不含三县)以下案件之一收费8000-9000元。
(1)、伤者构成7级-6级以上伤残的;
(2)、起诉数额25万—50万元的;
5、一审,合肥市内(不含三县)以下案件之一实行累进收费,累进额为起诉数额10万元以下部分计收5000元,10万至100万之间3%,100万至200万之间为2%,200万以上1%;
(1)、伤者构成5级(含5级)以上伤残-死亡的;
(2)、起诉数额 45万元以上的;
6、合肥三县地区案件在以上收费标准基础上增加1000元;安徽省内案件增加3000元;全国地区案件根据具体路途确定;除合肥市区案件外,差旅、食宿等办案费用实报实销。
7、二审,若是一审案件延续代理,则依一审计费标准代理费减半收取;若非一审案件延续(二审更换律师)则代理费依上述标准计收。
8、受害人委托的,可以风险代理,预交1000元交通费,拿到赔偿款后按赔偿款的10%-12%提成,预交1000元交通费计算在提成内。
(二)、车主、肇事驾驶员民事案件应诉的:
1、一审,合肥市内(不含三县)以下案件之一收费2000-5000元,具体确定参考以下因素。
(1)、原告起诉数额20万元以下;
(2)、是否购买保险;
(3)、是否超出保险限额;
(4)、超出保险限额3万元以下的;
(5)、是否存在保险公司普通拒赔情形;
(6)、其他疑难问题。
2、一审,合肥市内(不含三县)以下案件收费之一5000-10万元,具体确定参考以下因素。
(1)、原告起诉数额20万元以上;
(2)、没有购买保险;
(3)、购买保险单超出保险限额3万元以上的;
(4)、是否存在保险公司肯定拒赔情形(如无证、醉酒、逃逸等);
(5)、案件存在较大疑难问题。
3、车主、肇事驾驶员单独起诉保险公司(保险合同案件)案件,代理费另行确定(依照律师事务所收费标准)。
4、合肥三县地区案件在以上收费标准基础上增加1000元;安徽省内案件增加3000元;全国地区案件根据具体路途确定;除合肥市区案件外,差旅、食宿等办案费用实报实销。
5、二审,若是一审案件延续代理,则依一审计费标准代理费减半收取;若非一审案件延续(二审更换律师)则代理费依上述标准计收。
(三)代写法律文书
1、代书民事起诉状根据案件难易度收取200-1000元代书费;
2、代书证据目录、财产保全申请、鉴定申请等法律文书200元/份;
3、代为整理证据500-1000元/份;
4、其他代书,根据案情另行确定。
(四)出具律师函
出具律师函根据案件难度一般收取1000-5000元。
(五)代为调解、和解的
参与调解、和解的,一般收取2000-5000元。
(六)代为调查取证。
1、合肥市区内调查取证耗时在0.5工作日内的500元/取证部门/人。
2、合肥市区外另行确定。
3、以上费用不包括被调查取证部门收取的费用(调查费、复印打印费)以及不包括合肥市区外差旅费。
(七)培训授课
企业授课、培训一般2000元/小时。
特别说明:
(一)、承办交通事故案件一般不接受风险代理制,如案件特殊且委托人确有需要的,在委托人提供现金担保或便捷财产担保情形下,可实行风险代理制;无担保的,一律不实行风险代理制。
(二)、律师代理费不包括法院诉讼费、行政事业单位收费、承办律师工作费用(市区外交通费、住宿费、公证、打印复印等)。
(三)、保险合同案件、其他案件不适用交通事故律师代理费收费标准,具体标准另行确定。
(四)、交通事故案件,依据本标准所计算律师代理费无任何优惠、减收,拒绝任何方式要求减收,否则一律拒绝代理。
(五)、对于办理交通事故法律援助案件,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不收取任何费用。对于经济确实困难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伤者本人,律师及律师事务所酌情减收或免收律师代理费。

苏律师服务热线:15855187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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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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