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从今天开始,路遇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可以申请交通事故救助基金,该基金主要包括抢救费用、丧葬费用和一次性困难救助三大块。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管科负责人介绍,救助基金的申请,包括抢救费用、丧葬费用和一次性困难救助三大块,申请与受理从6月3日开始,但必须是在2013年3月1日零时后、发生在东莞的交通事故,并符合《东莞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相关条件的交通事故受害人,才可以申请。
为方便交通事故受害人,交警部门将在各镇街交警大队设立救助基金业务办理窗口和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
上述交管科负责人说,各镇街交警大队只是对符合申请条件的情况进行初审,报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基金管理办公室审核后,才决定是否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