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证号: 340110108
机构名称: 安徽中和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 合肥市北二环与西二环交口(北二环西路45号)
所属地区: 安徽合肥
法定代表人: 沈光年
机构负责人: 郭飞
颁证机关: 安徽省司法厅
发起单位性质: 其他
开户行: 徽商银行合肥科技支行
业务范围: 痕迹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法医毒物(仅限乙醇检测)
邮编: 230031
联系电话: 0551-65360400
鉴定人员: 陈黎卿 徐伟君 陈永新 张小龙 郭飞 郭青枝 彭发跃 夏群 吴习威 陈红梅 徐基业 刘百新 王宏飞 刘德友 朱道伦 赵良银 卞小青 代永才 朱菊香 沈媛
安徽中和司法鉴定所联系方式:刘玉瀚主任:13705518276 罗锐13385604567 杜主任:13955145524 / 18096600949
一、中和特点
1.安徽省司法鉴定机构“档案管理达标升级工作”一类示范单位;
2.安徽省唯一一家国家级测评考核能力测试全部达标的鉴定机构;
3.安徽省首家与高等院校合作的司法鉴定机构;
4.安徽省唯一一家有多名教授级的鉴定人员队伍;
5.安徽省司法厅推荐的申报国家级认证认可的司法鉴定机构;
二、中和概况
安徽中和司法鉴定所拥有健全的组织机构,严密的内控机制,现代化的办公网络和高水平的鉴定队伍,鉴定所与高等院校专业技术人员合作,95%的员工持有 “司法鉴定人执业证”,80%持证人员具有博士或者硕士学位。本司还具备了法律、化学分析、指纹提取、微量检验、法医临床及病理专业人员,呈现了安徽省内一流的技术优势,能满足客户对交通事故及法医临床及法医病理的鉴定要求。
三、服务特色
安徽中和司法鉴定所水平高,效率快,执法为民,公平公正,科学严谨,有多名教授级的鉴定人员队伍,自2011年至今已受理、鉴定各类案件万余起,采信率达 99% 。
四、业务种类
本所开展的业务有:车辆痕迹鉴定;整体分离痕迹鉴定;车辆轮迹鉴定;车速鉴定;交通事故成因鉴定;交通事故碰撞形态鉴定;交通事故车辆安全性能鉴定;车辆属性鉴定;傅立叶(显微)红外光谱仪成分比对检验鉴定;法医病理(尸表检验、尸体解剖检验、病理检验鉴定);人身损伤程度鉴定;人身伤害(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鉴定;人身伤害赔偿“三期”评定;劳动能力、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鉴定;医疗纠纷鉴定、医疗费审查、后续治疗费评估;致伤物和致伤方式推断、残情鉴定等。
安徽中和司法鉴定所将本着“诚信第一、优质高效”的服务理念,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真诚地期待与行业内开展业务合作,并把“讲信誉、树形象、创品牌”作为“中和人”立足于鉴定行业的根本,依靠我们科学专业的技术队伍,专家网络以及良好的职业道德,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皖司许决字〔2018〕第629号
安徽省司法厅行政许可决定书
陈祥宏、宣巧梅、王庆梅、郭中森、刘衡、徐波: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司法鉴定人执业的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准予司法鉴定人陈祥宏由安徽龙图司法鉴定中心转入安徽中和司法鉴定中心执业,执业类别为法医临床鉴定(视觉、听觉、性功能和活体年龄鉴定除外)、法医病理鉴定。
准予宣巧梅、王庆梅、郭中森、刘衡4人为安徽中和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人。宣巧梅的执业类别为法医临床鉴定(视觉、听觉、性功能和活体年龄鉴定除外),王庆梅的执业类别为法医病理鉴定,郭中森的执业类别为法医临床鉴定(视觉、听觉、性功能和活体年龄鉴定除外)、法医病理鉴定,刘衡的执业类别为法医毒物鉴定(仅限乙醇检测)。
准予徐波为安徽百友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人,执业类别为道路交通事故痕迹司法鉴定。
请你们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政务窗口)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安徽省司法厅
2018年12月29日
抄送:合肥市司法局,安徽龙图司法鉴定中心、安徽中和司法鉴定中心、安徽百友司法鉴定中心。
皖司许决字〔2018〕第617号
安徽省司法厅行政许可决定书
宋相宽、何君珂、王明亮、巩郑、高山、王震伟、付晓东、刘鹏: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司法鉴定人执业的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准予宋相宽、何君珂、王明亮、巩郑4人为安徽中和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人。宋相宽、何君珂、王明亮3人的执业类别为道路交通事故痕迹司法鉴定,巩郑的执业类别为声像资料鉴定(仅限图像鉴定)。
准予司法鉴定人高山、王震伟、付晓东、刘鹏4人增加道路交通事故痕迹司法鉴定。
请你们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政务窗口)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安徽省司法厅
2018年12月28日
抄送:合肥市司法局,安徽中和司法鉴定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