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017年度苏义飞律师办理交通事故案件有两种收费标准可供当事人选择,每两年调整一次收费标准:
第一种是“一般收费”,需要在签订律师委托合同之时交纳固定律师费;
第二种是“风险收费”,打赢官司后按提成收取律师费。
一、受伤人员、死者民事案件起诉委托苏义飞律师,选择第一种收费标准如下:
1、伤者不构成伤残的或者赔偿数额估计2万—5万元左右的(不含医疗费),一审,合肥市内收费3000元。
2、伤者构成10级伤残的或者赔偿数额估计10万—18万元的(不含医疗费),一审,合肥市内收费4000-6000元。
3、伤者构成9级-8级伤残的或者赔偿数额估计16万—45万元(不含医疗费),一审,合肥市内收费6000-8000元。
4、伤者构成7级-6级以上伤残的或者赔偿数额估计30万—75万元(不含医疗费),一审,合肥市内收费8000-9000元,其中超过50万的,按照超过部分另行收取2%-3%提成。
5、伤者构成5级(含5级)以上伤残/死亡的或者赔偿数额估计50万元以上(不含医疗费),一审,合肥市内收费1万元,其中超过50万的,按照超过部分另行收取2%-3%提成。
6、合肥市区以外案件在以上收费标准基础上增加2000-3000元交通费;全国地区案件根据具体路途确定,差旅、食宿等办案费用实报实销。
二、第二种律师风险收费标准:受害人委托的,可以风险代理,打赢官司后收费。
1、十级伤残的,拿到赔偿款后按赔偿款的10%-12%提成;
2、九级伤残的,拿到赔偿款后按照赔偿款的8%-10%提成;
3、八级伤残的,拿到赔偿款后按照赔偿款6%-8%提成;
4、七级伤残的,拿到赔偿款后按照赔偿款5%-6%提成;
5、六级伤残以上至一级伤残的,拿到赔偿款后按照赔偿款4%-5%提成。
三、车主、肇事驾驶员赔偿案件应诉委托律师的收费标准:
1、一审,合肥地区以下案件之一收费3000-5000元,具体确定参考以下因素。
(1)、原告起诉数额20万元以下;
(2)、是否购买保险;
(3)、是否超出保险限额;
(4)、超出保险限额3万元以下的;
(5)、是否存在保险公司普通拒赔情形;
(6)、其他疑难问题。
2、一审,合肥地区以下案件之一收费5000-10000元,具体确定参考以下因素。
(1)、原告起诉数额20万元以上;
(2)、是否购买保险;
(3)、购买保险单超出保险限额3万元以上的;
(4)、是否存在保险公司肯定拒赔情形(如无证、醉酒、逃逸等);
(5)、案件存在较大疑难问题或致人死亡要求缓刑的。
3、车主、肇事驾驶员单独起诉保险公司(保险合同案件)案件,代理费另行确定(依照律师事务所收费标准)。
4、合肥三县地区案件在以上收费标准基础上增加1000元;安徽省内案件增加3000元;全国地区案件根据具体路途确定;除合肥市区案件外,差旅、食宿等办案费用实报实销。
5、二审,若是一审案件延续代理,则依一审计费标准代理费减半收取;若非一审案件延续(二审更换律师)则代理费依上述标准计收。
四、代写法律文书
1、代书民事起诉状根据案件难易度收取200-1000元代书费;
2、代书证据目录、财产保全申请、鉴定申请等法律文书200元/份;
3、代为整理证据500-1000元/份;
4、其他代书,根据案情另行确定。
五、出具律师函
出具律师函根据案件难度一般收取1000-5000元。
六、代为调解、和解的
参与调解、和解的,一般收取2000-5000元。
七、代为调查取证。
1、合肥市区内调查取证耗时在0.5工作日内的500元/取证部门/人。
2、合肥市区外另行确定。
3、以上费用不包括被调查取证部门收取的费用(调查费、复印打印费)以及不包括合肥市区外差旅费。
八、培训授课
企业授课、培训一般2000元/小时。
特别说明:
(一)、承办交通事故案件一般不接受风险代理制,如案件特殊且委托人确有需要的,在委托人提供现金担保或便捷财产担保情形下,可实行风险代理制;无担保的,一律不实行风险代理制。
(二)、律师代理费不包括法院诉讼费、行政事业单位收费、承办律师工作费用(市区外交通费、住宿费、公证、打印复印等)。
(三)、保险合同案件、其他案件不适用交通事故律师代理费收费标准,具体标准另行确定。
(四)、交通事故案件,依据本标准所计算律师代理费无任何优惠、减收,拒绝任何方式要求减收,否则一律拒绝代理。
(五)、对于办理交通事故法律援助案件,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不收取任何费用。对于经济确实困难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伤者本人,律师及律师事务所酌情减收或免收律师代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