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合肥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 » 交通事故律师 » 常用查询 » 正文
交通事故赔偿当事人应当准备哪些材料
来源:wwww.026110.com  日期:2013-08-27  阅读:
 合肥交通事故知名律师苏义飞,如有咨询,请致电15855187095.

苏义飞律师提醒您,发生交通事故要注意准备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交通事故认定书、机动车检测报告等;

2、整理车辆及其保险公司的资料,如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单据、交纳保险发票,为索赔作好准备;

3、医疗费发票、病历资料、出院小结(注:医嘱尽量写上“建休6个月,加强营养,专人护理”)、死亡证明、司法伤残鉴定书、有关被扶养人身份证件和户口本、当地居/村委会出具的需要扶养证明;

4、误工证明、有关自己近三年的工资表、劳动合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5、差旅费发票;

6、农村户口转城镇标准赔偿的,需要提供(1)一年以上在城镇工作证明(同第四项),(2)合法的暂住证明;

7、其他必要证据。

苏律师服务热线:15855187095.
 
  
 
 
相关阅读
  交通事故知名律师  
丁帅律师
专长: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电话:15856502022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最新文章  
  猜你喜欢  
律师合作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意见建议 | 关于我们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电话:15856502022 QQ:1490768033
信箱:1490768033@qq.com 皖ICP备120017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