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人:合肥交通事故知名律师苏义飞,如有咨询,请致电15855187095.
原告:曹xx
委托代理人:苏义飞律师,特别授权。
被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地址:合肥市濉溪路212号6楼。
负责人:李晓民 职务:总经理 电话:95590
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165000元;
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支付本案全部诉讼费。
事实和理由
2011年1月18日,曹xx驾驶的皖AYJ363号蒙迪欧轿车在日兰高速公路处发生交通事故起火,导致该车被烧毁,经交警队认定,曹xx对本次事故负次要责任。2011年1月27日,经菏泽市价格认证中心认证,皖AYJ363号轿车被撞击后起火,修复价格超过其该车实际价值,确定为全损。扣除残值后,全损价格为166500元。
曹xx驾驶的皖AYJ363号蒙迪欧轿车在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保有车损险,不计免赔。因此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曹xx为保护自己的权利,特诉至贵院,请求贵院依法支持诉请。
此致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注:我们的诉请得到全部支持,委托人对此非常满意。
合肥交通事故知名律师苏义飞,合肥交通事故赔偿网首席律师,常年从事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案件研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成立了合肥第一家专业的车祸理赔案件处理团队, 目前为多家政府机关及企事业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同时苏律师也是合肥市“市长热线”法律咨询专家,合肥市司法局148指挥中心公益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