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安徽(合肥)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2018年发生交通事故死亡除去抢救费可获得赔偿约70至100万元左右,以安徽(合肥)为例。全国所有地区计算方式相同,大家自行变更相关数据即可。根据个人情况不同赔偿数额会存在差别。
首先列出上一年度相关数据,该数据每年都会更新,第一时间将更新后的数据在新浪博客及微博公布:
2017年安徽省全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640元,人均消费性支出20740元
2017年安徽省全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758元,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1106元
2016年安徽省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44353元--护理费标准
一、抢救费
计算方法:凭发票数额计算;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简称《人损解释》
二、死亡赔偿金--此为大项
计算方法:
城镇标准:31640元×20年×100%=632800元
农村标准:12758元×20年×100%=255160元
法律依据:《人损解释》第二十五条
律师批注: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该项目城镇和农村差距较大,若有证据证明农村户口受害者在城市工作生活1年以上,可按城镇标准计算。可提供社居委证明、公司证明、租房或购房合同等证明。
三、丧葬费
计算方法:29551元
法律依据:《人损解释》第二十七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四、被抚养人生活费
计算方法:
(一)被扶养人年龄在18岁以下
城镇标准:20740元×(18-被抚养人年龄)÷对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100%
农村标准:11106元×(18-被抚养人年龄)÷对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100%
(二)被扶养人年龄在60岁—75岁之间
城镇标准:20740元×【20-(被抚养人年龄-60)】÷对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100%
农村标准:11106元×【20-(被抚养人年龄-60)】÷对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100%
(三)被扶养人年龄在75岁以上
城镇标准:20740元×5年÷对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100%
农村标准:11106元×5年÷对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100%
法律依据:《人损解释》第二十八条
对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通常为2人。被抚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例如残疾的无劳动能力的成年人)计算20年;60周岁以上75周岁以下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去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五、精神损害抚慰金
计算方法:约70000至90000元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六、误工费
计算方法:本人月工资×具体误工月数(事故发生至不治身亡期间)
法律依据:《人损解释》第二十条
七、护理费
计算方法:50元/天×护理期(事故发生至不治身亡期间)
法律依据:《人损解释》第二十一条
八、营养费
计算方法:50元/天×营养期(事故发生至不治身亡期间)
法律依据:《人损解释》第二十三条
2018年1月31日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提高住院伙食费、营养费标准的通知
九、伙食补助费
计算方法:100元/天×住院天数(事故发生至不治身亡期间)
法律依据:《人损解释》第二十三条
2018年1月31日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提高住院伙食费、营养费标准的通知
十、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交通费、住宿费、误工损失
计算方法:按实际发票及公司证明确定。
法律依据:《人损解释》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