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安徽(合肥)交通事故八级伤残赔偿标准
2018年发生交通事故构成八级伤残可获得赔偿约26万-49万(不含医药费,以工资4000元计算),以安徽(合肥)为例。
首先列出上一年度相关数据,该数据每年都会更新:
2017年安徽省全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640元,人均消费性支出20740元
2017年安徽省全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758元,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1106元
2016年安徽省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44353元--护理费标准
一、医药费
计算方法:凭发票数额计算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简称《人损解释》
二、后续治疗费
计算方法:待实际产生后另行计算或鉴定评估;
法律依据:《人损解释》第十九条
注:因后续治疗费尚未发生,无法确认具体数额,按法院的惯例,待治疗结束后另行起诉主张,如二次手术拆钢板(通常8000元左右)、恢复治疗等。若能证明必然产生的后续治疗费,经过鉴定,也可一并主张。
三、残疾赔偿金--此为大项
计算方法:
城镇标准:31640元×20年×30%=189840元;
农村标准:12758元×20年×30%=76548元;
法律依据:《人损解释》第二十五条
注: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若有两处九级伤残则赔偿系数为22%,即每多一处增加2%。该项目城镇和农村差距较大,若有证据证明农村户口受害者在城市工作生活1年以上,可按城镇标准计算。可提供社居委证明、公司证明、租房或购房合同等证明。
四、误工费
计算方法:本人月工资×具体误工月数
法律依据:《人损解释》第二十条
合肥律师杨浩批注: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可进行鉴定,也可计算至定残前一日。
五、护理费
计算方法:122元/天×护理期
法律依据:《人损解释》第二十一条
律师批注:护理期可进行鉴定或由医疗机构出具证明。
六、营养费
计算方法:50元/天×营养期
法律依据:《人损解释》第二十三条
2018年1月31日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提高住院伙食费、营养费标准的通知
律师批注:营养期可进行鉴定或由医疗机构出具证明。以上三项即为通常所说“三期”,最好要求在出院小结或病例上载明休息期限,需要护理及营养。
七、伙食补助费
计算方法:50元/天×住院天数
法律依据:《人损解释》第二十三条
2018年1月31日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提高住院伙食费、营养费标准的通知
八、被抚养人生活费(2018.3.8苏义飞律师更新):
未成年小孩生活费:城镇标准:20740元×(18周岁-实际周岁)÷2人×系数;农村标准:11106元×(18周岁-实际周岁)÷2人×系数。
老人生活费标准同上:无劳动能力和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老人计算20年生活费,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九、精神损害抚慰金
计算方法:约15000至24000元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十、交通费
计算方法:按实际发票确定。八级伤残通常为800元左右。
法律依据:《人损解释》第二十二条
十一、残疾器具费
计算方法:按实际发票确定。
法律依据:《人损解释》第二十六条
注: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十二、鉴定费
计算方法:凭发票确定
法律依据:《人损解释》第十七条